优股配资 寮步镇社会力量人员参与网格管理工作奖励实施方案
为广泛发动全镇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对社会面各类问题的排查处置,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报送、早处置,进一步提升我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根据《东莞市社会服务管理“智网工程”较大以上网格事件认定标准(试行)》(东社管组〔2019〕3号)等文件精神优股配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励对象
本方案的奖励对象为在寮步镇登记注册为兼职网格管理员,且有效参与网格管理工作的各类社会力量人员(以下统称为“社会力量人员”),包括出租屋管理人和租住人员、“三小”场所管理人、志愿服务者等。
寮步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聘员、劳务派遣人员等)、村(社区)工作人员不纳入本方案奖励对象范围。
二、奖励项目及范围
(一)奖励项目
奖励项目分为单项网格事件奖励和积分奖励。
(二)奖励范围
1. 平安法治类。单项事件奖励:发现破坏铁路、危害社会稳定和邪教活动。
2. 经济发展类。单项事件奖励:发现“黑油”窝点或流动“黑油”车。积分奖励:发现非法集资活动。
3. 教育类。单项事件奖励:发现无证办学机构。积分奖励:发现儿童及青少年在非正规游泳场所下水嬉戏。
4. 公安类。单项事件奖励:发现涉及信访稳定类、矛纠纷类、影响社会秩序的突发性事件;发现涉及毒品、传销、严重暴力犯罪的刑事警情类事件;发现涉黄涉赌、“三非”治安警情类事件。
5.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类。单项事件奖励:发现非法排放工业废水和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积分奖励:发现山体滑坡、泥石流危险。
6. 桥梁管理类。单项事件奖励:发现城市桥梁桥面已出现沉陷、孔洞,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随时可能出现坍塌事故;发现城市桥梁发生突然坍塌事故。
7.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类。单项事件奖励:发现非法出版物经营窝点。积分奖励:发现无证网吧优股配资,擅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
8. 卫生健康类。单项事件奖励:发现无证行医。
9. 应急管理类。单项事件奖励: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和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积分奖励:发现出租屋、商铺违规储存或非法售卖烟花爆竹。
10. 市场监管类。单项事件奖励:发现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积分奖励:发现市场主体无证照经营,销售/储存来源不明无正规证件的进口冻品。
11. 城管类。单项事件奖励:发现“黑气”窝点存放销售;发现上报正在进行偷运偷倒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协助破获非法倾倒垃圾行为。积分奖励:发现违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
12. 消防类。单项事件奖励:发现上报疏散楼梯违规搭建有人留宿区域,发现上报“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积分奖励:发现出租屋、单位场所疏散通道堵塞,有明显标识的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妨碍消防车通行,室内用电线路未按要求套管保护。
13.民族宗教类。积分奖励:发现非法宗教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发现宗教设施、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宗教宣传标语标识、设置功德箱,发现未登记、擅自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拉面店、烧烤店、超市的店面存在“三化”现象。
14.民政类。积分奖励:发现需要临时救助的对象。
15. 农业类。积分奖励:发现非法屠宰牛羊的活动,发现农用地乱搭建窝棚事件。
16. 水务类。积分奖励:发现河湖范围存在违法采砂采土,河湖水体颜色、气味异常,河湖堤坝出现裂缝、崩塌风险,湖泊、山塘、河涌水面存在漂浮垃圾。
17. 住建类。积分奖励:房屋建筑年久失修,存在坍塌、倾倒危险。
具体项目认定标准详见《寮步镇社会力量人员报送单项网格事件认定标准(试行)》(附件1)和《寮步镇社会力量人员报送网格事件积分标准(试行)》(附件2)。
三、奖励标准
(一)单项网格事件奖励
1. 奖励标准。根据《东莞市社会服务管理“智网工程”较大以上网格事件认定标准(试行)》(东社管组〔2019〕3号)优股配资,网格事件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等级。社会力量人员发现上报的单项网格事件,根据事件所属等级按相应标准给予奖励。单笔单项网格事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为3万元,具体奖励标准详见《寮步镇社会力量人员报送单项网格事件认定标准(试行)》(附件1)。
2. 奖励额度。单项网格事件奖励金额总额度为10万元,用完即止。
(二)积分奖励
1. 奖励标准。社会力量人员按要求报送网格事件,或参与网格活动后,按照事件等级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其中:一级事件为5个积分,二级事件为3个积分,三级事件为1个积分;参与镇网格管理中心或村(社区)组织开展的兼职网格管理员培训、活动、专项行动等工作的,每次为3个积分。 具体积分项目及标准详见《寮步镇社会力量人员报送网格事件积分标准(试行)》(附件2)。
2. 奖励额度。积分奖励实行积分累计和礼品兑换机制,积分奖励总额度为10万元,用完即止。
积分按相应标准兑换礼品:积分达10分可兑换一星礼品(价值约20元),限1000份;积分达20分可兑换二星礼品(价值约50元),限500份;积分达30分可兑换三星礼品(价值约100元),限200份;积分达40分可兑换四星礼品(价值约200元),限100份;积分达50分可兑换五星礼品(价值约300元),限50份。礼品先兑先得,兑完即止。积分当年兑换有效,年底自动清零。
四、奖励条件及原则
(一)奖励条件
1.网格事件属于寮步镇辖区范围内,且在申报奖励前已经由相关职能部门、村(社区)、网格管理员处置结案的。
2. 报送的信息应当真实无误,上报人需对其上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伪造现场,制造虚假信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一经查实,取消其奖励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 上报的信息必须具有明确的指向性,指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要素,避免因道听途说、表达含糊、重点不明、文字歧义等引起理解偏差或信息失实。
(二)奖励原则
1. 事件在上报人报送前已由其他人员上报或职能部门发现并正在处理的,不纳入本方案奖励范围。
2.同一事件有两个及以上人员分别上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上报人,上报时间以网格管理员的登记时间为准。
3. 对同一人员上报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包含关系的事件,相同内容部分不重复奖励。
4. 事件最终认定的情况与上报情况不一致的,不予以奖励;事件最终认定的情况与上报情况部分一致的,只计算相一致部分的奖励金额。
5.同一网格事件在奖励发放前已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奖励的,不进行重复奖励。
6.同一上报人报送的网格事件同时符合单项网格事件奖励标准和积分奖励标准的,只作单项网格事件奖励。
五、奖励申请及发放
(一)申请。网格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属地智网工作站网格管理员在7 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向社会力量人员反馈。社会力量人员在收到反馈后的15 个工作日内,前往属地村(社区)智网工作站提出奖励申请,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填写《寮步镇社会力量人员报送单项网格事件奖励申请表》(附件4)或《寮步镇社会力量参与网格管理工作积分奖励申请表》(附件5)。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核查。属地村(社区)智网工作站应当在社会力量人员提交奖励申请后的7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送至网格管理中心。
(三)认定。
1. 单项网格事件奖励认定。通过核查后,网格管理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报至网格事件处置单位对事件的真实性和处置情况进行认定。网格事件处置单位应当在7 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和出具《寮步镇社会力量报送网格事件认定材料证明》(附件3),并报送至网格管理中心。其中,属于网格管理员前置处置的网格事件,由网格管理中心复核后出具材料证明;属于村(社区)和镇职能部门处置的网格事件,由相关村(社区)和镇职能部门复核后出具材料证明。
2. 积分奖励认定。通过核查后,网格管理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对社会力量人员积分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和积分分数进行认定。
(四)奖励发放。
1. 单项网格事件奖励发放。在收到《寮步镇社会力量报送网格事件认定材料证明》后,由网格管理中心在7 个工作日内根据《寮步镇社会力量人员报送单项网格事件认定标准(试行)》和网格事件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奖励金额,并按程序报镇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核定后,由网格管理中心将奖励金发放至社会力量人员银行账户,并告知社会力量人员。
2. 积分奖励发放。在完成积分奖励认定后,由网格管理中心在7 个工作日内核定社会力量人员可兑换的礼品,并通知社会力量人员到属地村(社区)智网工作站进行领取。社会力量人员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15 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完成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委托他人代领的,需复印申报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做好存档和保密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网格事件上报渠道。社会力量人员可通过微信搜索“智网人人拍”小程序报送部分网格事件,经核查属实之后小程序将会自动分类推送至网格管理员或村(社区)或镇职能部门处置。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属地智网工作站网格管理员向社会力量人员反馈。同时,社会力量人员可当面或电话向属地智网工作站网格管理员报送网格事件,报送时须提供隐患图片和事发地点等完整信息,经核查属实后由网格管理员通过东莞市“智慧网格”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上报,按程序流转处置。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属地智网工作站网格管理员向社会力量人员反馈,网格管理员做好社会力量报送网格事件的记录。
(二)本方案寮步镇网格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优股配资,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国汇策略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